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管县处级干部
学时制审核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辽宁省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营组通字〔2016〕12号)要求,近期我部将对2016年度市管县处级干部学时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备案。
请各单位认真填报市管干部《学时考核登记表》,建立本单位市管干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参加学习情况,为学时制考核奠定基础。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核准、保存市管干部学时完成依据,严禁提供虚假依据材料。
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所取得的学时主要由脱产学习、中心组学习、在线学习和讲座式学习学时构成。
1、脱产学习。经组织选派,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的培训及其他社会培训机构的培训,按实际参加培训天数计算学时,每天记8学时。以调训通知、培训结业证书及培训鉴定等为依据。
2、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参加党委(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学习,每次按1天8学时或半天4学时记。以中心组、党支部学习记录为依据。
3、在线学习。县处级干部每年最高记50学时,以干部在线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等为依据。
4、讲座式学习。参加有组织的各类专题报告、辅导讲座等,每次按1天记8学时或半天记4学时。以报告会通知或干部学习笔记为依据。参加会议、工作交流研讨、工作考察、学术交流等,不计算学时。
请各单位于4月14日前,将填好的市管干部《学时考核登记表》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后,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市委702室)。
联系人:梁景瀚
联系电话:2669702(兼传真)
附件:《营口市干部教育培训学时考核登记表》
中共营口市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8日
附 件
营口市干部教育培训学时考核登记表
(20 年度)
单位名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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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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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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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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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学时完成情况 |
个人申报学时 |
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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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班次 |
学习时间 (填写起止时间) |
实际学习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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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产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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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 (党支部) 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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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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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式 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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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学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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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等次:
单位党组织公章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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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学时完成情况栏按《辽宁省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依据填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