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党发〔2018〕9号
关于中共营口市委党校
2018年春季学期招生工作的通知
市委各派出机构党工委组织部(党务工作部)、宣传部、党校,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市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教育引导干部坚持不懈地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全面增强执政本领,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制定中共营口市委党校2018年春季学期招生工作计划如下。
一、主体培训班
1.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制2个月,举办2期,每期点名调训50人(学员名单详见附件2、附件3)。第1期学习时间为3月20日至5月17日;第2期学习时间为4月24日至6月21日。重点选调近1年来新提任的副县(处)级领导干部。该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学习贯彻宪法和党章党规党纪,紧密围绕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市委具体安排,增强“四个意识”,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道德品行和法治教育,注重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理论和现实问题,提高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综合决策和驾驭全局能力。
2.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制2个月,招收50人,学习时间为3月20日至5月17日。培训对象为经2015年度市委组织部专题调研的中青年干部。该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贯彻宪法和党章党规党纪,紧密围绕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市委具体安排,重点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夯实理论基础,拓展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领导能力。具体培训工作另行通知。
3.乡镇(街道)班子成员进修班。学制1个月,招收50人,学习时间为5月22日至6月15日。培训对象为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班子中新任职的乡科级领导干部。该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学习贯彻宪法和党章党规党纪,紧密围绕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市委具体安排,学习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引导学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树立群众意识,培养务实精神,强化实干作风,不断提高执行力。
二、其他培训班
1.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集中轮训示范班。学制4天,培训200人。具体培训工作另行通知。
2.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学制3天,培训150人。具体培训工作另行通知。
3.省市基层党代表培训班。学制4天,培训200人。具体培训工作另行通知。
4.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培训班。学制1周,培训35人。具体培训工作另行通知。
5.各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市委委员培训班。学制4天,培训60人。具体培训工作另行通知。
6.全市统战干部培训班。学制2天,培训100人。具体培训工作另行通知。
7.党外人士培训班。学制2天,培训50人。具体培训工作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严肃干部参训纪律的通知》(营组通字〔2016〕6号)和《各班次学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及有关要求选调学员。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乡镇(街道)班子成员进修班的学员登记表(附件4,在市委组织部网站www.ykzzb.gov.cn“下载中心”下载)于3月13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
2. 各地、各单位单位不得在学员学习期间安排其参加会议、外出考察和承担其他工作任务。各学员入学前要认真学习《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营组通字〔2013〕7号)。
3.参加各主体班次学习的学员请于开学当日8:30前,到市委党校2号楼1楼大厅报到(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智泉街33号)。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要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学员单位党组织以书面形式向市委组织部请假。
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联系人:梁景瀚
电话:2669702(兼传真)
市委党校教务科联系人:姜凌雯
电话:2833716,2833692(传真)
附件:1.各班次学员名额分配表
2.第1期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调训人员名单
3.第2期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调训人员名单
4.学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营口市委组织部 中共营口市委宣传部
中共营口市委党校
2018年3月8日